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分别组织的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性、实用性、匹配性的原则。
三、专业素质考试对象
根据综合素质考试的结果,由红河州人事局划定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于2010年9月20——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到金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进行资格复审(联系方式:0873—5228918)。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1张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若考生提供的证件与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更名证明等。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须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
(三)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若有资格复审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考生在专业素质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考生若仍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再下推递补。不按时资格复审和领取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专业素质考试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每人缴纳50元考务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专业素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教育系统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以内。
按学科分为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三个组进行,讲课内容为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六年级教材。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二)卫生系统、计生系统岗位
1、卫生系统护理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专业素质考试采取专业提问和基本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各占50%,时间30分钟以内。
专业提问内容: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
卫生系统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以《云南省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为准》的“无菌技术”、“密闭式静脉输液”、“氧气吸入”、“肌肉注射”、“皮内注射”五项护理技术操作,由考生现场抽取五项护理技术操作中的一项进行考核(同一岗位的考生考核同一项目)。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2、卫生系统临床、防保、医学影像、中医、口腔、检验、和计生系统临床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采取专业提问和基本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各占50%,时间30分钟以内。
专业提问内容: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
卫生系统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徒手心肺复苏”、“换药”、“用胸膜穿刺”、“戴无菌手套”、“耻骨上膀胱穿刺术”五项医疗技术操作,由考生临时抽取五项医疗技术操作中的一项进行考核(同一岗位的考生考核同一项目)。
计生系统岗位基本技能操作内容:人流、放环、取环、皮下埋置、引产,考试内容由考生临时抽取五项(模拟操作)中的一项进行考核(同一岗位的考生考核同一项目)。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3、卫生系统管理岗位(文秘、病案、计算机管理、会计)
(1)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以内。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三)安监、环保系统岗位
1、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以内。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六、考试分值
专业素质考试总分为100分,5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2位小数。专业素质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政审。当场公布成绩,并发给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
七、考试工作纪律
1、监督工作。在整个考试工作中,由人大、纪检监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监督、指导。监督人员负责保管或清理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电脑、磁盘、复印机等。
2、命题人员和考官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必须申请回避。命题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按程序进行试卷的制作、传递及保管。考官在评分时,必须客观、公正、公平。
3、工作人员严守秘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监督,若发现泄密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每个考场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临时抽取,当天完不成相同岗位考试任务的考官保持不变。
5、在整个考试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进行,制定实施细则、评分表、平衡表、考试通知等。关键环节必须作好记录备查。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对不按《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时间、地点和场次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必须携带人事部门发放的《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像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进入候考室进行封闭,抽取考试顺序号,考生按顺序号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准透露个人、家庭成员及亲属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本次专业素质考试涉及各阶段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在“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有关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考生个人。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金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