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清考对象、范围及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清考对象、范围是:截至2014年底,已参加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具体报名条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详见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401/02/7441.html)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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