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决定面向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中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到州委统战部工作。为做好选调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调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职业道德良好,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三)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基本独立完成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大型文稿的写作,在公开媒体发表过文章且从事过统战工作的优先考虑。
(四)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担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32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二、选调岗位
州委统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报名者在网上自行下载《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于2015年4月10日前交红河州委统战部办公室,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三)报名地点: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办公大楼州委统战部办公室(C510)。报名负责人:罗培铭;联系电话:0873—3730466、13769382257。
四、报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和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成绩占30%。内容为文秘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知识。
(二)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6名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仪表气质等。
(三)经历业绩评价10%。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按照州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执行。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4名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
六、考察。以考生总成绩的前4名为考察人选,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报州委统战部部长办公会研究选调人选。
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拟选调人选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调对象。
八、公示。将拟选调对象的基本情况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扣除法定节假日)。
九、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建纪律监督组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和公选过程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依纪办事。
(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