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调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育、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6月16日局务会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教育51名,卫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进人指标进行的原则;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原则。
二、考调方式
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考调计划及岗位:
计划考调专业技术人员61人,岗位分别为:
(一)教育系统:51人
1.澜沧县教研室:3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初(高)中语文教研员1人,初(高)中地理教研员1人)
2.澜沧县一中:7人(语文3人,化学1人,生物1人,数学1人,地理1人)
3.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8人(数学2人,英语4人,体育1人,思想品德1人)
4.澜沧县勐朗镇金朗中学:6人(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1人,生物1人,历史1人)
5.澜沧县小:11人(语文5人,数学5人,体育1人)
6.澜沧县民族小学:11人(语文3人,数学7人,音乐1人)
7.澜沧县特殊教育学校:5人(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二)卫生系统:10人
1.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6人
2.澜沧县“120急救站”:1人
3.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
4.澜沧县中医医院:1人
详细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15年澜沧县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范围
(一)教育系统:
1.中、小学教研员: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2.县小、县民族小学: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小学部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3.县一中、县第三民族中学、县勐朗镇金朗中学: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中学部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4.县特殊教育学校: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5.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应岗位。(含以工代技人员)
(二)卫生系统:
澜沧县卫生系统、计生系统乡镇(含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其他要求详见《2015年澜沧县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1)
五、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学历、年龄和其他考调要求详见《2015年澜沧县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1)教研员岗位:具有9年(含)以上一线教学或业务管理经验(2006年6月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2)其他岗位:教育系统岗位教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卫生系统岗位工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理,目前尚在处分期内的;
3.办理停薪留职创业手续的;
4.已与单位签订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未满的。
5.近三年内,按年度计算“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事假累计超过30天,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教育系统以学年计算,卫生系统以自然年计算)
六、考调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确定拟考调人员、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调动人员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信息:考调信息由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考调信息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地点及相关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登陆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澜沧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大1寸近期彩照2张(并附电子版照片1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同时,工作人员根据考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不完整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4.报考费用
笔试的报考费用为50元,面试的费用为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教育系统教研员岗位(小学数学教研员除外)和中学岗位(中学体育除外)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报名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报考其他岗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5年7月7日--7月9日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能力建设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调开考比例
计划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除教育系统教研员岗位以外其他部分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计划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由考调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进行岗位调剂。
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无法调剂岗位的考生办理退费,退费时间为笔试结束时间;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考试方法
教研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教育系统教研员岗位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60%、组织考察占总成绩10%。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卫生系统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由人大、政协全程监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
教育系统:
教研员岗位:初(高)中语文教研员,2015年6月28日上午8:30—11:00;初(高)中地理教研员,2015年6月30日下午14:00—15:30。
中学其他岗位(除体育):中学语文2015年6月28日上午8:30-11:00、中学物理2015年6月28日下午14:00-15:40、中学历史2015年6月28日下午16:30-18:00;中学数学2015年6月29日上午8:30-10:30、中学化学2015年6月29日下午14:00-15:40、中学思想品德2015年6月29日下午16:30-18:10;中学英语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0:30、中学地理2015年6月30日下午14:00-15:30、中学生物2015年6月30日下午16:30-18:00。
其他岗位:小学数学教研员、小学语文、数学、音乐、体育,中学体育,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岗位: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卫生系统:
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卫生系统笔试科目为医学、护理、中医综合专业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要求分值的不得进入面试。
④教育系统笔试科目:
初(高)中语文、地理教研员和其他中学岗位(除体育外)岗位:云南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目。卷面分为120分的,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卷面为100分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小学教研员和小学岗位为一至六年级各科目现行教材,课标、教育学、心理学和初中内容。卷面分为100分,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成绩低于要求分值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周内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公告栏公布。
(2)面试:卫生系统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大、政协部门全程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前,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将面试和考察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面试和考察。
卫生系统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教育系统:
教研员岗位采取说课、评课、教学研究活动设计、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现行教材本专业教学内容(小学五至六年级、初中八至九年级、高中一至二年级),考生自带教学材料。抽签后准备40分钟,说课时间安排10分钟。评课:观看一节4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考生当场填写《听课记录表》进行评课,时间安排30分钟。教学研究活动设计:考生根据命题,设计一份教研活动方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聘用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安排90分钟。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根据命题,考生处理WORD文档、电子表格、制作课件,时间安排60分钟。
音乐、美术、体育科目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每节课40分钟;每科讲课前1小时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及讲课课题。
其他科目面试采取课堂教学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范围为现行中小学教材(初中物理范围为八年级上册、化学范围为九年级上册、生物范围为八年级上册,其他科目为七、八年级上册;小学范围为四、五年级上册;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参照范围为小学四、五年级上册,其他科目为二、三年级上册)。
教研员岗位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④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主管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在2015年7月20日前组织考调单位完成面试工作。面试结果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示栏或网站中张贴公示。
⑤各面试主管部门将面试成绩于2015年7月20日前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笔试考场由县教育局负责提供;监考人员由县人社和教育局负责抽调;笔试、面试医疗保障人员由县卫生局负责抽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相关人员进行。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再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体检: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是县级及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于规定时间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将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7天。
八、提交政府党组会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县人社局提交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动人员。
九、办理调动手续
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动人员,县人社局通知其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考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
十、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考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人社局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
(三)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各项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考调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整个考调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进行监督。
十一、此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2015年澜沧县教育、卫生公开考调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zip(公告、岗位、报名审批表)
2015年澜沧县属教育卫生部门紧缺岗位公开考调简章 | |||||||||||||
考调单位主管部门 | 考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考调岗位 | 岗位代码 | 考调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要求 | 性别 | 考调范围 | 其它考调要求 | 备注 |
澜沧县教育局 | 澜沧一中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101 | 3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1、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中学部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2.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应岗位。(含以工代技人员) |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教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语文教师 |
090102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化学教师 | ||||||||
090103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生物教师 | ||||||||
090104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数学教师 | ||||||||
090105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地理教师 | ||||||||
澜沧县教育局 | 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201 | 2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1.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中学部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2.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应岗位。(含以工代技人员) |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教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数学教师 |
090202 | 4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英语教师 | ||||||||
090203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体育教师 | ||||||||
090204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思想品德教师 | ||||||||
澜沧县教育局 | 澜沧县勐朗镇金朗中学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3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1、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中学部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2.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应岗位。(含以工代技人员) |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教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语文教师 |
090302 | 2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数学教师 | ||||||||
090303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物理教师 | ||||||||
090304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生物教师 | ||||||||
090305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历史教师 | ||||||||
澜沧县教育局 | 澜沧县小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401 | 5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1.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小学部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2.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应岗位。(含以工代技人员) |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教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语文教师 |
090402 | 5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数学教师 | ||||||||
090403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体育教师 | ||||||||
澜沧县民族小学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501 | 3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语文教师 | |||
090502 | 7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数学教师 | ||||||||
090503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音乐教师 | ||||||||
澜沧县教育局 | 澜沧县特殊教育学校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601 | 1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1.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2.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应岗位。(含以工代技人员) |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教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语文教师 |
090602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数学教师 | ||||||||
090603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音乐教师 | ||||||||
090604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美术教师 | ||||||||
090605 | 1 | 不限 | 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 不限 | 体育教师 | ||||||||
澜沧县教育局 | 澜沧县教研室 | 事业 | 专业技术人员 | 090701 | 1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 1.具有9年(含)以上一线教学或业务管理经验(2006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2.初(高)中教研员具有本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小学教研员具有本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3.在同等条件下,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独立承担省市县课题研究负责人、获省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县级特约教研员、在学校承担教学管理或教研组、年级组管理的可优先聘用。应聘初(高)中教研员的,具有高中教学经验者可优先选择。4.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小学数学教研员 |
09070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初(高)中语文教研员 | |||||||||
090703 | 1 | 不限 | 初(高)中地理教研员 | ||||||||||
澜沧县卫生局 |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 事业 | 临床医生 | 090801 | 4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 | 50岁及以下 | 不限 | 澜沧县卫生系统、计生系统乡镇(含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含以工代技人员) |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工龄满5年(2010年6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医生岗位需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岗位须持有护士执业证,考入单位后需至少服务10年才能进行调动。 8.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医生 |
护理 | 090802 | 2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护理学 | 40岁及以下 | 不限 | 护士 | |||||
120急救站 | 事业 | 临床医生 | 090901 | 1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 | 50岁及以下 | 不限 | 医生 | |||
澜沧县中医医院 | 事业 | 临床医生 | 091001 | 1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医学 | 40岁及以下 | 男 | 医生 | |||
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事业 | 结核病防治 | 091101 | 1 | 中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内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50岁及以下 | 男 | 医生 | |||
麻风病防治 | 091102 | 1 | 中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内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50岁及以下 | 男 | 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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