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法官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示
根据本院《关于从基层人民法院遴选法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基础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遴选曾玲蓉等2名法官和依光香等4名公务员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司法岗2名
曾玲蓉,经研究,该同志拟遴选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岗位工作。
吴刚,经研究,该同志拟遴选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岗位工作。
二、非司法岗4名
依光香,经研究,该同志拟选调到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岗位工作。
徐红梅,经研究,该同志拟选调到州中级人民法院文秘岗位工作。
谢春丽,经研究,该同志拟选调到州中级人民法院财务岗位工作。
何菲,经研究,该同志拟选调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工作。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止(法定节假日顺延)。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本院纪检组或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反映的应告知真实姓名或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或监察室(景洪市宣慰大道113号)邮政编码:666100
举报电话:0691—2192265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