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部关于河北邢台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备案通知书》(农村金融部[2015]66号)文件批复,同意河北邢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农村商业银行)在邢台县、任县、保定清苑区三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经邢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三家村镇银行员工,提前进行业务制度、系统操作等相关培训工作,为下一阶段村镇银行筹备以及开业各项工作做准备,特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每家村镇银行招聘人员20名,其中:高管2名,管理及前台业务人员18名,共计6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高管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2、熟悉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基本情况;
3、具有很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和丰富的市场资源;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6年以上银行从业经验及3年以上的银行管理经验;
6、具备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银监部门对银行高管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员工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2、思想正派、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如本人具有专业知识才能或营销资源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方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报名时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及缴费须知: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拟报考岗位条件,并按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
(4)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5)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于2月21日至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打印《报名表》后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50元,由村镇银行招聘小组代收,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号信息,无报名号信息转账视为无效缴费。
账户名称:河北邢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710201262122000010020
开户行:邢台农村商业银行
(6)确认缴费后的考生,请于2月23日15:00至2月24日17:00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安排。
(1)笔试安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为《职业能力测试》内容涵盖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2月25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2月29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笔试成绩排名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9日9:00-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为3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①《报名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一份;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性、自我控制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方面。
(三)体检、公示、考察和选用。
(1)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届时我公司电话通知。
(2)体检合格的,将在单位公告栏公示5天,接受监督。
(3)公示期内,用工单位将登录征信系统查询拟选用考生本人是否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形成不良尚未偿还等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选用。
(4)公示和考察未发现问题的考生即为选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最低标准),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薪酬包括五险一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以及日常管理参照邢台农村商业银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资格审查、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招聘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为确保应聘者及时得到相关信息,所留存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
3、本行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9-2261221 2267722
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11313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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