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53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相关要求,制定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是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
2016年参加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学生。
三、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体育考试项目及方式:考试采用“2+1”方式,即2项必考项目加1项抽考项目。
必考项目:1分钟跳绳和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
抽考项目:立定跳远。
(二)评分标准
考试评分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为参考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见2016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总分为50分,2项必考项目满分各为20分,1项抽考项目满分为10分。2项必考项目和1项抽考项目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的百分之二十和百分之十折算后的实得分计入总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
体育考试成绩除了以50分记入升学总分外,还将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其等级量化标准为:A:[45,50];B:[40,45);C:[35,40);D:[30,35);E[0,30)。
四、考试时间与场地要求
体育考试的时间在4月20日至5月10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并及时将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开展体育考试工作专项督查。
县(市、区)教育局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考试。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县(市、区)自行安排。如遇暴雨及其他突发情况,主考有权决定停考或缓考,但必须作出合理安排,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县(市、区)各考场设置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利于封闭。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考试器材应是同一技术参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智能化器材。各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中考体育模拟考试,让考生了解测试细则、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增强对考试场地和器材的适应性。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德阳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因残疾、伤病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由学校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进行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免考考生汇总名单和公示结果一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要把体育考试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切实组织好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社会考生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直属中学的体育考试工作由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加强培训,操作规范。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对参与组织工作的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使其全面熟悉考试规则,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要事先做好预测演练,注重细节,做好应急预案。要提前到考点学校进行现场考察,根据每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测试工作。
(三)严肃考试,公开公平。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坚持“五统一”、“三公开”、“一公示”。“五统一”即:统一测试人员、统一项目标准、统一测试器材、统一安排时间、统一场地要求。“三公开”即:公开考试内容程序、公开测试方法、公开评分标准。“一公示”即:公示考生成绩。学生的体考成绩应于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生确认;学校要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本校所有考生的各项目成绩和总成绩,公示7天期满无误后,再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
(四)加强联动,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制。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体育考试中可能发生的交通、食宿、人身等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在5月2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号登记造册。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体育考试成绩册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2517433,邮箱:xsk2202093@126.com。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具体实施办法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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