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办招发〔2016〕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从2016年起成人高考停止加考科目
《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考试机构,各高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2003年因全国成人高考专科层次的考试科目由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统一调减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为避免出现成人高考专科层次分数线大幅下降的情况发生,我市在国家规定统考三科的基础上加考了《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实施加考科目以来,始终存在部分高起本批次落榜考生参加高起专录取时,因缺《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成绩导致录取工作困难。此外,全国曾经有类似情况的其他省市均陆续取消加考科目,目前仅重庆还在继续沿用。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教育部提出的“从2015年起,鼓励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成人高考升学压力不大、招生管理规范、有条件的省份可自行确定考试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从2016年起我市成人高考专科层次停止加考《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科目,统一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起本、专升本考试科目仍保持不变。
成人高考是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成人高考改革也是国家赋予我市的职责。市教育考试院要强化管理,做好此次科目调减的风险预判,研究相应举措,做好防范工作。各区县及高校要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考生及时了解考试科目变更情况,确保我市成人高考平稳进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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