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以及教育部制订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对2016年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外省户籍人员的范围
指居民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且身份证是外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人员。
二、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
(一)在广西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
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自治区教育、人社等主管部门盖章的中职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二)在广西生活或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
提供广西相关单位核发或颁发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
2.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考生本人的房产证。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2016年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外省户籍人员,提早办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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