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
关于领取2016年上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的通知
2016年上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5分;会计基础:55分;会计电算化:55分。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申领时间:
2016年5月20日开始,6个月内,超期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申领时须携带资料:
考试通过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或户口属地的原则,携带相关材料,到财政局领取从业资格证书
(一)有工作单位的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行政中心b区五楼515室财政局会计法规股领取);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高中(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无工作单位的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行政中心b区五楼515室财政局会计法规股领取);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高中(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四、办理地点:
行政中心B区五楼515室财政局会计法规股办理。
维西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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