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财政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19号),现将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00 | 55 |
会计基础 | 100 | 55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100 | 55 |
二、云县辖区报名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6个月内持下列材料到云县财政局会计股(会计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云县财政局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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