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全国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开始。现将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兵报名
1.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5月至7月;
女兵报名时间:6月至7月。
2.征集年龄
男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18到22周岁,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位18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3.身高体重视力标准
身高:男性 160cm 以上,女性 158cm 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 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准分子激光手术的,需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4.报名应征程序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 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最后到学校国防教育科登记造册。(若注册中出现注册问题,可直接联系官网客服,服务热线010-82199588 )
我们特别欢迎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
登记时间:5月至7月(工作时间)
登记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9房间(国防教育科)
咨询电话:67756320
二、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提干政策。大学生士兵提干对象包括: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大学生士兵提干还应满足入伍1年半以上(翌年毕业生入伍2年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等基本条件。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等条件。提干对象的年龄放宽至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不超过29周岁。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以及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还可以再放宽1岁。
2.考学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大学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年龄不超过25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的,可以报考军队院校。考试与军队院校招收高中生士兵学员同步进行,录取后安排2年专升本培训,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可放宽l岁。
3.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可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选取士官政策。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均享受特殊政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符合选取条件但编制岗位受限的,由上一级机关调整到编制岗位空缺的单位选取;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5.补偿学费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
6.教育部激励政策。2015年,教育部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7.地方性激励政策。2015年,郑州市委、市政府、警备区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意见》,让高学历青年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不吃亏、发展上有保障。一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幅提高。从2016年起,义务兵按照城乡一体、同义务同待遇的原则,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至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今年为31000元。到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20000元。二是发放差旅补助。郑州籍在外地上学返乡、外地籍在郑州上学的大学生返校应征体检,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三是增加经济补助项目。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从郑州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含大学新生)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其学费补助除中央财政资助外,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四是安排专项落户。2015年(含)以后,从郑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后,在郑州落实就业单位,符合迁郑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手续。五是加大扶持就业力度。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加4分计算成绩,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的另加2分,获三等功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另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级奖励,只计一次,不累加。加分政策从2015年入伍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执行。
8.学校优抚奖励。对从学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武装部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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