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引进文艺专业技术人才面试事项公告
为确保我县民族歌舞团引进文艺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民族歌舞团专业队伍建设,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引进人才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一)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
(二) 面试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排练厅。
二、 面试内容
(一) 舞蹈学门类下专业:1.基本功、技能、技巧(15分);2.即兴、表演(15分);3.命题(20分);4.道具运用(15分);5. 舞蹈、赏析与评价(15分);6.自编舞蹈(20分)。
(二)音乐学门类下专业:1.原创资料(30分);2.简题问答(25分);3.视唱听音(35分);4.即兴创作(10分)。
三、面试要求
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聘用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成绩达80分(含80分)以上者根据引进人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成绩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者一律不予聘用。
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