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7月10日至15日在成都统一组织定向培养士官招生体格检查和面试工作。请相关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格检查和面试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动〔2016〕23号)规定,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填报了定向培养士官高考志愿后,且其高考成绩达到省定直招士官体检面试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面试(各市州体格检查和面试分组安排及参检考生名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省定直招士官体检面试控制分数线为:文科男生445分;理科男生305分,女生440分。
二、体格检查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生参加体检面试具体日期由省征兵办公室统筹安排。市级征兵办公室要根据省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参检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
(一)体格检查。考生体格检查(不含心理测试)安排在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站(地址:双流区航鹰东路500号),考生体检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上午7时30分前;因故不能于当日9时前报到参检的考生,与本市(州)征兵办公室带队干部联系说明情况后,领取《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及征兵体检专用化验单,可于翌日7时30分前报到补检(补检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15日9时)。
(二)面试及心理测试。面试及心理测试安排在双流区老年大学(地址:双流区福田路一段20号)。考生可于参检当日9时至17时参加面试及心理测试(体检结束后即可前往),因故不能于当日17时前前往的考生,务必于翌日9时前前往。面试及心理测试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7时。
三、体格检查和面试内容
考生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会同部队试点单位(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武警部队和相关地方高校)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女生体检及面试统一安排在7月15日。体检开始时间为当日7时30分,本人提前在本市(州)征兵办公室带队干部处领取《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及征兵体检专用化验单,自行前往体检地点。面试时间为当日9时至17时(体检结束后即可前往)。
(二)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的考生,参检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
(三)参检考生在体格检查前三日饮食宜清淡,勿食高油脂食物,不得吸烟、饮酒及服用药物;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并注意休息;体格检查前一日晚20时后禁食,可以少量饮水;体格检查当日上午须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
(四)考生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检,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格检查和面试现场。
(五)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不缴纳任何费用;考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2.各市(州)体格检查和面试参检考生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ceea.cn/Html/201607/Newsdetail_1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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