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约占70%,主观题约占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地点位于朝阳市城区内,具体的笔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无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笔试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面试工作由喀左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位于喀左县城内,具体的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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