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工作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按与省里相应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在工作中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选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流转等管理工作。
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有关高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校方,王丽玲;联系电话:0591-88017698,88017678;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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