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部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现役部队,担负着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重任。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主要担负上海市沿海反走私、反偷渡、缉枪、缉毒、沿海船舶渔船民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以及防范和打击上海沿海地区暴力恐怖活动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祖国边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中来,在边防的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一、接收数量及专业
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0人,全部为男生。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生8人。专业计划:法学4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文学1人(新闻学),工学5人(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二、接收条件:
(一)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以上)。
(三)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放宽2岁。
(四)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男性身高165cm以上。
(五)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及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及政治审查。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七)下列毕业生一律谢绝报名: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警)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面向全国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6日起至20日止,符合条件并志愿入警的学生,请登录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平台(http://www.gabfzs.com),根据网站提示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接收单位对报名考生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在校成绩、年龄、性别、地区分布等进行审核和筛选。资格审查于1月2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接收工作平台”查询,不再另行告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
(三)知识能力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安部将统一组织进行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017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走访接收对象所在学校学生管理、保卫等部门,主要了解和掌握接收对象政治立场、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生活作风、学业成绩等情况。
(五)草签就业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初步列为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六)档案复审。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对拟接收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集中审查。
(七)集中培训。入警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主要进行入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军事技能训练、部队建设常识以及边防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四、使用方向:接收毕业生入伍后培训6个月,培训结束后分配到上海沿海各边防派出所工作。
五、享受待遇:学生下达任职命令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如遇国防军队改革,以国家政策调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相关规定,按照毕业生学历授予相应职级和警衔。
六、接收程序:网络投递报名信息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同步进行,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请务必严格按照流程内的报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七、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月2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不符合接收条件和接收专业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3.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4.资格初审按照符合条件、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通过初审人员会提前通知参加考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专门通知;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参加入警选拔的均不列为接收对象;6.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网站地址:www.gabfzs.com
报名咨询电话:021-51185812(姚警官)
报名电子邮箱:yaowei820215@sina.com
简历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宋园路60号 上海边防总队干部处 姚警官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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