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昌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考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全县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党政群机关及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三、考调人数
事业人员4名。
四、考调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保守国家秘密,思想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身体健康。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者合格及以上。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含试用期)。
(六)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乡镇最低服务期限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1.报名。报名可以以单位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报名人员要在报名前填报《隆昌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照2张;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 至 1 月 20 日
报名地点:隆昌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室
联 系 人: 吴应芬
联系电话: 0832-3915683 18783268816
2.资格审查及初选。隆昌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考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县纪委监察局考调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考试。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调减考调人数。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委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察。根据总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征求原单位意见。
5.试用。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调试用人员。
6.调动。试用合格者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隆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15683 18783268816
举报电话:0832-3923313
隆昌县纪委监察局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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