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1月和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
二、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教研办[2016]486号文件和《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也可自定)。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
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教研办[2016]486号文件和《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国务院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电子版照片在2017年3月28—29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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