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演员傅艺伟吸毒事件上了各版面头条。傅艺伟凭借《封神榜》中的苏妲己一角被观众熟知。对于此次吸毒事件,有网友大呼可惜,“这么优秀的演员太可惜了!我还挺喜欢她的”、“希望你可以珍爱自己,一生的路,还很长”;也有人对身为资深演员的她感到失望,“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妲己’”、“干嘛吸毒,真是没想到”。
一些知名演员因为沾染毒品而沦陷,其中有人涉嫌吸毒受到治安处罚,也有人涉嫌容忍他人吸毒受到刑事调查。于情于理,对于公众人物来讲,确实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应该采取禁演的制裁措施。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不让其复出重新踏入娱乐圈,那么他们的事业再难有起色,人生将毁于一旦。这样反而会促使涉毒艺人再次因为外界压力而陷入恶性循环,达不到教化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建议,明星涉毒涉黄要有相应更细致的制裁措施,也就是禁演,但并不能对一些犯过错的明星“一棍子打死”,如果他们知错,应给一次机会。所以,国家禁毒办所提的涉毒艺人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的主张,确有其必要性。
首先,要有更为细致严谨的制裁措施和戒毒机制。确保涉毒者真正意识到自身过错,且能彻底戒掉毒品方可返回社会。
其次,继续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和公众的力量,严格监管涉毒艺人,一旦重返社会后仍然存在吸毒行为,要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进而起到约束作用。
再次,利用明星效应,探索建立戒毒的新举措。鼓励涉毒艺人借“过来人”身份现身说法,劝导吸毒人员克服困难,摆脱毒瘾,协助其早日重返社会。
最后,整个社会也应该充分发挥好舆论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毒品的危害性,让社会中的每一份子积极抵制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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