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离婚登记工作时间每天受理50个号、上午下午各25个……日前,一则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出具的告示引发热议。离婚也要限号?不少网友愤愤不平,认为这是“神经病规定,拍脑袋政策”,甚至呼吁“干脆彻底取缔离婚办事处好了”。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设立独立的离婚登记室,新增了询问笔录程序。上海市婚管处副处长孙晓红透露,办离婚“私聊”以后,协议离婚登记时间有所增长。民政部门已经在考虑,像结婚登记那样在网上推出离婚预约,减少等待时间。
【热点预测】
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设立独立的离婚登记室,新增了询问笔录程序。由于协议离婚登记时间有所增长,离婚登记工作时间每天受理50个号、上午下午各25个,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离婚限号限制了离婚自由,有人认为离婚限号有助于减少冲动离婚。对此,你怎么看?
【解析】
新规的出台使得协议离婚登记的时间增长导致接待量下降,离婚限号是短期内工作现实的需要,而且确实体现着制度的善意,但也应兼顾效率。
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增加询问笔录程序。经过详细询问,可以让民政部门更真实地了解双方的离婚意愿,有助于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确认、规范,避免后期更改等麻烦,同时,还可以对询问中发现的“冲动型”离婚进行及时干预。所以限号离婚一来可保证服务质量,作为有效的缓冲期。二来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群众扑空,是对当事人更负责的体现。
当然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有网友认为离婚限号限制了人们的离婚自由,这种说法有失偏颇。离婚是双方意愿的表达,民政部门并没有对离婚自由进行任何限制,网友所谓的自由并不意味着24小时公共资源必须对他们开放,比如医院专家门诊,同样也是限号,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在取号的时候肯定是平等的,只是时间上有个先来后到。
但是,对于一些确实需要离婚的人来说,善意不能替代效率,“预约离婚”缓解冲动也好,减少排队提高效率也罢,两者本身并不矛盾,都是一种善意。一方面,“预约离婚”是干预冲动离婚的一种方式,但并不能剥夺婚姻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公共服务机构不应该因为工作量的增加就将工作后推来变相减轻工作量。
所以,当然,仅仅限号还不够,应对新规定,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尽快完善“预约离婚”的技术和制度细节,畅通预约通道,减少等待时间;二是增加工作人员,尽量满足当事人所需。此外,还应探索和完善离婚制度,可通过有效的询问、增加婚姻情感咨询窗口等方式来帮助一些本可以挽回的婚姻。也可借鉴很多国家在离婚程序中设计了冷静期或等候期制度。比如,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而且分居达一年者,才准许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已有既成的通奸或虐待证据。让离婚制度既体现挽救婚姻的善意又能保障离婚自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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