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底前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高中(含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兵役登记后有应征入伍意愿的青年可立即选择应征报名,当年没有入伍意愿的可选择缓征。
二、兵役登记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方式
兵役登记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青年,可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携带学生本人相关信息代为登记。
四、相关要求
1.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请各学校认真对待,督促适龄学生按时完成登记工作,不错登、不乱登。
2.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适龄男青年都要自觉依法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
3.具体详情请关注平远县征兵办微信公众号(pyxzbb)。
平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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