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 Doctor of Engineering,缩写: D.Eng)。其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工程博士招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
(1)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主持承担过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一般正在实质性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领域及规模
(1)招生领域:085272先进制造;085274能源与环保。
(2)招生规模:30名左右。
四、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采用“申请-审核”制。
报名期间(2017年4月11日至5月8日)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
(网上缴费时间:5月10日~13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 “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及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19日,学校及相关学院组织综合考核、面试,通过者即可拟录取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具体流程如下:
(一) 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5月8日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b.tju.edu.cn(左侧服务系统栏“统考博士报名”,网址:http://202.113.5.137/bszs/front/)。登陆“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导师信息可通过“天津大学2017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查询。
注意:
“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
“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
“报考类别”选项选择“定向培养”;
“报考院系所”应从“机械工程学院\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选择一个;
报考专业应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中选择一个;
“备用信息”选项必须填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编号及名称。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
可自行设计完成,要求文末手写签名。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
提供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7)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已有科研成果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提供符合培养所依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编号及名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具体参见http://www.nmp.gov.cn/)。
(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3)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学院将对申请人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初定于5月19日上午9点,地点卫津路校区会议楼第三会议室。
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夹子夹好,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三)综合考核及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学院组织相关领域导师团队进行综合考核、面试。申请人需准备PPT进行汇报,一般不少于10分钟,围绕个人既有研究成果,未来研究计划及预期、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研究情况等;专家提问一般不少于10分钟,全面考察申请者专业知识、个人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并将考核结果报“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管理办公室”。时间初定为5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四)拟录取审批
通过综合考核、面试的申请人,报“天津大学工程博士教育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培养方式
工程博士学制一般为4年,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方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天津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可颁发毕业证书;经过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工程博士以定向方式培养,录取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该生定向工作单位承担。
六、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正上报审核,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布。
七、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27401195
联系人:张立迁 陈冠云
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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