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数为400名,招录人员条件是高中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对退伍军人放宽到40周岁。待遇是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月工资本科4800元,大专4600元,高中及中专4557元。(其中伙食费每月300元,缴纳五金532元)。
二、招录程序
新疆乌苏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到当地与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后,发布招录信息现场招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由当地公安部门政审。被录用后由新疆乌苏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返疆,集中培训后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三、招录条件
1、此次公开招聘仅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04月1日至1982年04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从事过协警工作,被公安机关辞退的;从事过协警工作,自主申请辞职的;
12、其他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
四、联系方式
1、定西市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星、郭文龙 联系电话:0932-8866490
报名地点: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咨询引导窗口
2、新疆乌苏市招录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15099205955
新疆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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