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政府要求,结合墨玉县工作实际,目前维稳工作任务较重,墨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0名协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墨玉县协警(合同制)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不受限制,年龄在18-35周岁(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35周岁指: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较好;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地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后,可享受每月3000元的工资待遇(另外缴纳各项保险);
2、该岗位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1日—5月28日;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墨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墨玉县政务中心二楼大厅事业管理科)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可在墨玉党建网上自行下载,也可在墨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政审、面试
政审、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公安局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政审由公安局具体负责;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在墨玉县政务中心大门前发布公告栏中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墨玉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墨玉县政务中心大门前发布公告栏中通知)。
七、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公安局确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纪委监察部门陪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玉县政务中心大门前发布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进行报到上班,逾期未到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由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墨玉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如需报考其他职位,必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报考。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1、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5、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墨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另行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
墨玉县人社局:0903-7882551
墨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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