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制度,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加强我县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提高工勤人员整体素质,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各级各部门后勤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经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澜沧县内户籍人员。
(二)报考事业单位勤杂人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2年6月30日以前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人员;
2、2012年6月30日以前组织、人社部门已办理辞职、辞退手续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不良记录人员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岗位设置及所需条件
(一)事业单位勤杂人员5名
1、招聘澜沧县发展河乡小学勤杂人员1名,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拉祜族。
2、招聘澜沧县南岭乡小学勤杂人员1名,初中及以上学历,拉祜族,通晓拉祜族语言。
3、招聘澜沧县竹塘乡小学勤杂人员1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招聘澜沧县幼儿园勤杂人员1名,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师专业。
5、招聘澜沧大山乡中学勤杂人员1名,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专业。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5名
1、招聘澜沧县人民检察院驾驶员1名,男,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身体健康,身高1.60米以上,持有汽车驾驶执照A2执照及以上且具有连续驾驶3年以上驾驶经历,能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近三年内无肇事记录。
2、招聘澜沧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局驾驶员1名,男,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拉祜族,退役军人,身体健康,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执照及以上且具有连续驾驶3年以上驾驶经历,能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3、招聘澜沧县富邦乡小学驾驶员1名,男,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执照及以上,能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4、招聘澜沧县东回乡小学驾驶员1名,男,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执照及以上,能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5、招聘澜沧县雪林乡中学驾驶员1名,男,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执照及以上且具有连续驾驶3年以上驾驶经历,能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六、报名相关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南岭乡小学勤杂人员岗位的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替报名和电话报名等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册》、《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1寸)3张。
(三)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2012年澜沧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报名表》。
(四)报名费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准考证请考生于2012年7月9日至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能力建设股领取。
七、考试、体检与聘用
(一)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办法。
1、笔试参考用书以《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年版)为主。
2、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的初步人选。
4、分值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驾驶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报考人员驾驶员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招考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勤杂人员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考察招考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
5、计分办法
(1)驾驶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勤杂人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体检、政审、聘用
1、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由县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体检结束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政审。
3、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4、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其他事项
1、报考南岭乡勤杂人员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先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自行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管理股咨询报考的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管理股:0879--7221240。
3、其他要求
参加2012年澜沧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招聘纪律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者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