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部分考生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者未参加资格复审。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要求,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734号政通大厦404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017届毕业生须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本人手写注明“本人承诺一旦被录用,能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如不能提供,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并签上本人姓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考生页)。2017届毕业生中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考生如户口已迁至外地就读大学的须提供迁出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页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章)、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迁入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1)参加省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参加国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参加2017年的面试准考证;(3)学校直接发放教师资格证的2017届师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或成绩单(盖章)。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院校证明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专业报考的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6.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以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并按违约处理)。
7.报考英语教师所需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别提示
1.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开始。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未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拟定于2017年7月1日至3日在滨海新区大港第五中学进行(以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22-66896327
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