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6月21日—6月2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301600)
电 话: 022-28942848
联系人:孙洪庆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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