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目前,多个省份2017年度的公务员招录进入政审阶段。近年来,诸如被纳入“失信”名单、学籍造假,甚至未婚先育等等,在公务员招录中,成为考生政审不过关的原因。
综合分析
解决的必要性:对于公务员招考引入“考德”机制,其必要性不容置疑。公务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德”是其最基本的要求,他们的道德操守,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至关重要。公务员招录“考德”,也就是从入口环节提出要求,纯洁公务员队伍。
落实下去存在的困难性:一般而言,考察品德,大多是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履历进行审核,无非是更加看重考生的身份、政治面貌、诚信表现,以及奖惩情况等。问题是,如何掌握客观化标准,避免个人主观因素产生较大的影响,这是个难题。如果没有客观标准和完善的考评体系,那么,招考的正当性、合规性更难以把握。
目前,我国缺乏除考试之外的另一种可行的考察机制,而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道德考察体系,尚需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
对策建议:只有在对公务员“德”的考察方面,形成了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制度,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准确,这也有利于提升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德育水平。因此,作为公务员考录部门,应该慎之又慎,考官及考察标准,首先要“以德为先”,给考生提供公平条件,划定统一标准,规范自由裁量空间,这不仅是为了保证“考德”的合理性,更是对考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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