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人才向农村一线集聚,按照《通化市公开选派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方案》(通办发〔2017〕37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派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派32名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其中,村党组织书记6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16名、村级发展顾问(兼村党组织委员)10名。选派职位详见《2017年通化市公开选派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计划》(附件1)。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1.曾在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省直机关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2.曾在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市(县)直机关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3.曾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担任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4.曾在市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二)选派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3.熟悉党务和农村工作,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带富能力。
4.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违纪违法等其它不宜任职的不得选派。
三、岗位职责
(一)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基本职责
1.围绕农村党建“星级评定”抓好村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创建新时期“六好党支部”活动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2.宣传惠农政策,激发农民群众加快发展、增收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3.推广实用技术,培育和发展壮大村级主导产业,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和资金,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4.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统筹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村务监督、社会管理等工作。
5.配合乡镇(街道)党(工)委发现、培养高素质村级后备人才。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村级发展顾问(兼村党组织委员)基本职责
1.指导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并抓好推进实施。
2.根据乡村产业规划,协助村党组织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实施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3.协助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4.宣传惠农政策,推广实用技术,推动村集体增收和村民致富,助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5.完成乡村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1.到村任职干部在享受原有正常退休待遇的基础上,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的,按村党组织书记标准发放岗位补贴;担任村级发展顾问的,按其他村“两委”干部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同时,给予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助、300元的交通补助和200元的通讯补助,并办理人身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提供食宿便利条件。
2.到村任职干部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在县(市、区)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激励。
3.按照相关政策,到村任职干部可在所任职村牵头组织或领办、创办由村集体参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到村任职干部,所在县(市、区)在评先树优和推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到村任职干部任期一般为2-3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参照村干部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县(市、区)制定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办法,围绕村班子建设、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确定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听取工作汇报,每年开展述职评议。
6.到村任职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负责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对作用发挥不明显、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管理、群众意见较大、考核不称职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免职,对工作失职或违规违纪的还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平台
1.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gov.cn/)
2.通化人才服务局网站(http://www.ths.gov.cn/rcfw/)
3.“吉林发布”微信公众号
4.“通化发布”微信公众号
5.“通化党建”微信公众号
(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0435-3251823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0435-6227058
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 0435-8222565
中共柳河县委组织部 0435-7250108
中共通化县委组织部 0435-5222846
中共二道江区委组织部 0435-3711891
中共通化医药高新区工委 0435-3653078
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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