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不含所属县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详见《2020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表1)。
二、选调范围
哈尔滨市区域范围内(不含所属县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2020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的要求;
4.财务会计和医药服务管理岗位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近3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实际工作经历,非会计审计专业毕业人员需具有近5年以上现财会岗位实际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2.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曾受处分或者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公布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携带相关材料接收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2月17日—21日,每天9时—15时30分。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市医保局1826房间。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例如:相关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年限证明)。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局统一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考职位比例。每个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适当进行调整,由我局负责通知考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以100分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同时该职位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局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开考比例。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及业务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资格确认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进行,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市医保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由市纪委监委进驻的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86772895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7153583
附件:
附件1:足球游戏: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信息来源:http://www.harbin.gov.cn/art/2020/1/14/art_209_865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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