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怀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实我县人民调解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4名):4名基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安排到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怀集县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4.报考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后出生)。
5.熟练掌握Excel和word等办公软件的操作。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下乡工作需要。
7.服从工作分配。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与人员,不得报考。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如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管理权限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怀集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办 (怀集县怀城镇悦景康城东门2旁县司法局行政楼)。报名表可从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ji.gov.cn/)下载打印。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怀集县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本人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相片要求为近1个月内近照),如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已婚人员提供计生情况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考者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号码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网上<同上>公告,并自行在准考证上填写,补充完整)。
四、招聘程序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请留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同上>或“怀集发布”微信公众号)。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内容和范围: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排队,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4、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怀府办函〔2018〕238号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怀集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3、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怀集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5530603联系人:马淑晶
怀集县司法局
2020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iji.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13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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