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军供站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普洱市军供站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办公室辅助岗位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归档整理等,确保文件资料的有效存放与便捷查找。
2.协助安排会议,做好会议通知、场地布置、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3.接听、转接电话、准确纪录留言并及时传达相关人员,做好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展现良好的单位形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积极配合部门的工作需要。
四、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普洱市军供站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普洱市军供站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五险部分),按月足额发放。如遇军供保障任务超出(八小时/每天)加班,按50元/每次给予补助。
(二)加入单位工会会员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会待遇。
(三)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军供站在职在编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军供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经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军供站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公示期满,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军供站。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 12月 4日—2024年12月24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普洱市军供站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8号路延长线南侧(普洱市军供站办公室),咨询电话:0879-3081081。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军供站负责解释。
附件:普洱市军供站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普洱市军供站
2024年12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1TWHcXDIUKSySvNK5O-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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