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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省榆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293 次 日期:2025-10-08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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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榆林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优化村医队伍专业结构,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基层发〔2025〕35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具体范围如下:
  1.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届、2024届已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为准)。
  2.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政策规定,可按2025届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具体包括:

  以普通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1年内(截至2025年10月报名时)的人员;

  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截至2025年10月报名时)的人员(已签订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且未满期的除外);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进入医学规范化培训,且能在2025年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结束前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岗位专业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范围为1989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乡村卫生健康事业服务;
  5.学历与专业要求:需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医学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能够适应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场景(如常见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等)。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存在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不含已退役且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需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已离职且符合招聘范围的人员);
  6.已被招录为全科特岗医生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在岗人员;
  7.曾通过“定向招聘”“特岗全科”“大学生乡村医生”等项目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提前违约的;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并移除名单的除外);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组织实施,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后续考试安排、成绩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多岗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榆林市世纪精华大酒店(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60号),报考人员需前往酒店一楼大厅,根据现场引导指示牌到指定房间提交材料。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2025年榆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表2,需本人亲笔签名);
  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个人征信报告(需为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详细版,有效期内);
  特殊身份证明材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或服务证书;
  退役士兵: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或培训单位出具的待领证说明);
  已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由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审查通过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审查未通过的,可现场补充材料(需在报名期内)或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1.笔试: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医学基础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临床医学概论等),不区分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成绩公布与面试资格确定: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划定);
  对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若岗位报考人数未达1:3比例,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如服务意识、扎根乡村的意愿)、医学专业认知、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
  考试时长:每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评分规则:每个面试考场设7名评委,评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剩余5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报考人员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合格线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体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排名规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需加试一场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
  1.组织方式:由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机构为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结合乡村医生岗位特点,增加传染病筛查(如乙肝、肺结核等)项目;
  3.费用与时间: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复查规定: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2个工作日内,向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复查(仅限1次),复查机构需为原体检机构同级及以上的其他医院,复查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
  1.考察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乡镇卫生院组成考察小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专业能力匹配度、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同时核查个人档案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3.递补规则: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收到异议,由考察小组核实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结果通知,拟聘用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明确约定:拟聘用人员需派至指定村卫生室服务,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不含参加医学规范化培训的时间);

  3.试用期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定岗;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资格要求: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需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若3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三、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榆林市纪委监委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

  2.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标准等涉密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报考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串通作弊、替考等,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陕西省内事业单位招聘;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保过班”“押题卷”,避免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律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考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本次招聘有关时间安排、政策解释等,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将提前发布补充公告。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0912-389165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榆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912-3891605

  本公告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1.榆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榆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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