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2013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结合《2013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通告》"考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聘用"的规定,确定24名考生入闱面试,现将面试入闱人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或监察局反映。
公示时限:2013年5月27日-6月2日
公示电话:0595-22351969(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0595-22353007(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95-22353008(泉州开发区监察局)
二、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复审时间
根据《2013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通告》的招聘程序,2013年6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将对面试入闱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即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其空额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复审地点
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7楼,电话:0595-22351969)。
3.复审要求
面试入闱人选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注销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报到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县级计生证明、县级综治证明。逾期未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暂未发放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但若通过面试务必在体检时提交所有证件原件再次确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弃权面试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面试或最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将于近日在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qzsyxx.com]另行公布,请面试入闱人选及时关注。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5月27日
泉州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实验学校新任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fjedu.gov.cn/html/2013/05/29/376_131666.html?uni=2e788d56-22fe-475d-9e32-35bbfe67b8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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