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特殊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舞蹈演员1名,县广播电视台女性播音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网络成功报名后,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半身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近期5寸生活照1张(有条件者可提供个人播音图像资料或4—6分钟个人创作的舞蹈作品DVD光盘),务必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进入相关考试,应试人员根据考试项目到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财务室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50元/项。
二、考试及计分办法
(一)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1.考试内容:演员基本素质(包含演员仪容、演员基本功、技巧、软开度、舞感、乐感、节奏感)、演员即兴表演两项。
2.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演员基本素质×80%+演员即兴表演×20%。
3.考试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县广播电视台
1.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面试问答(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岗位认知)、镜头表现(形象气质、普通话、语言组织、现场采访)、才艺展示(控制在3分钟以内)。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问答×30%+镜头表现×40%+才艺展示×30%。
2.笔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内容:播音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专业实际操作(试镜、试播)。
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总分排名在前2名者进入专业实际操作(试镜、试播),专业实际操作成绩按100分计算,以专业评委计分结果为准。
4.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专业实际操作成绩×3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专业实际操作成绩高者胜出。
5.面试、笔试、专业实际操作三项考试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
6.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考核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
3.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五、待遇和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核定、晋升,并实行绩效工资制。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即刻解聘。
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察。
八、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为此专门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