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审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政审条件和身体条件详细标准参照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五、咨询渠道
县人武部:0872-2157724、0872-2157727;
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人民军队在召唤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的挑选吧,用青春和热血为实现伟大的强国梦、强军梦谱写辉煌篇章!
特此公告
剑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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