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学生会的作用、职责与机构设置
一、学生会的作用
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团委指导下,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目的、谋求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学生群众团体。学生会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两方面。
(一)桥梁纽带作用
学生会要在校院各级领导、老师与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要做好代表学生的正当利益、反映学生心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沟通学校党政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之间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组织协调,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益;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宣传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传达执行学校党政部门有关决策精神和响应上级号召,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的工作。
(二)榜样带头作用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青年学生群众组织,工作中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项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会还要积极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二、学生会的基本职责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学生会的基本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积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在学习和活动中,积极思考、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让同学们走向社会,服务社会,了解国情、民情,了解改革开放成就,帮助同学们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在实际中把握形势,用辩证的方法分析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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