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吉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从201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非我省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因严重舞弊被取消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其他情况不准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30日。
三、报名地点
1.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应届高中毕业生户籍、学籍(考籍)所在地不同的,属于同一市(州)的可在户籍或学籍(考籍)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跨市(州)的在户籍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往届(社会)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在学籍(考籍)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3.不符合1.2项条件的考生,各地一律不得接待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照当地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所在中学领取的报名序号和密码,通过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jledu.gov.cn)填报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时,须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考籍相关材料。
2.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或普通高级中学学业证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3.往届(社会)考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委会)报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对其报名的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名者,应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要重点防止在校非应届生报名。
5.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各类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6.外省籍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时,须同时提供由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确认证书真伪的证明材料。证书有查询网站的,要提供信息查询网站。
7.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保存。《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格式和内容统一印制。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摄像、缴费,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同步进行,全部报名工作在11月30日结束。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若忘记,本人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所在中学申请恢复密码。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3.考生必须使用18位号码《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中,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要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绝对一致。
4.考生填写完毕后,进行信息保存。保存状态的报名信息允许个人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后的个人报名信息不允许个人进行修改。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过程中如发现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同样可以提交。相同身份证号的考生可以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查询。
6.考生一定要填写考生本人、家长或可以直接联系到本人及家长的联系电话。
五、特殊考生报名
(一)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获得《合格证》。省招生办公室按照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组织考生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参加高考报名。报名时出具《合格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经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需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民证》,经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对口升学时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
(五)高职(3+2)转段的考生,由中职毕业学校组织到学校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以便形成电子档案,未参加报名者不能转段。
(六)报考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七)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及考试。
(八)参加保送生(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和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测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获取所在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14位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测试)。
(九)准备参加2014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提前单独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具体报名办法及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原则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也可以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十)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测试、残疾考生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少年班考试、文艺特长生测试、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打印和发放《考生基础信息表》。
(十一)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打印《2014年吉林省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或《2014年吉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凭《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十二)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时须交验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的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打印《2014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育特长生登记表》。
(十三)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警察体育和军事体育等体育类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打印《2014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外省籍考生资格审查
1.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
(1)非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往届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0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高中阶段(转入学籍应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前完成)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级中学学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迁入我省不满三年,但考生本人一直在我省小学、初中、高中连续就读,可在我省报名。应届考生报名时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籍(考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社会)考生须出具小学、初中、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级中学学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往届考生,户籍、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一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并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级中学学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父母工作变动等有关材料,并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批准,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2.原籍在我省、户籍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又迁回我省,本人一直在我省初中、高中连续就读,有初中、高中各阶段毕业证书(应届考生凭高中录取名册)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报名。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外省籍考生,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4.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报名的,各地要在2014年高考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1)考生须填写《2014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和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往届(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和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留存备查,以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公室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高招科送省相关部门审核。
(2)外省籍考生名单经省相关部门审核后,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未参加公示的外省籍考生,不能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3)外省籍考生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一律不再安排补审,各地在截止时间后不得办理申请手续。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查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2011年9月30日前,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参加我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学期转入我省(2011年9月30日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吉林省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其全家户口迁至我省一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2011年9月30日前,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上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3)符合上述(1)、(2)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有下列情况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1)未连续缴纳三年社会保险的;
(2)跨省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我省没有缴费记录的;
(3)参加商业保险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到学籍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各地要在2014年高考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1)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已迁入的考生还需携带《户口薄》)及父母工作、住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吉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查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随迁子女考生登记造册、审查签字。户籍已经迁入我省的,必须查验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由公安机关核实考生迁入时间。
(2)随迁子女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的,由其所在学校整理材料,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随迁子女属于往届高中毕业生的,由其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3)《吉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留存备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公室要将随迁子女考生基本信息以本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4)省招生办公室在报名前20个工作日对随迁子女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合格者允许报名参加高考。未参加公示或审核不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允许在我省报名。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一律不再安排补审,各地在截止时间后不得办理申请手续。
(三)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资格审查
考生家长(父、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证明),考生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转入),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出具证明材料,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确定,同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一律不再安排补审,各地在截止时间后不得办理申请手续。
七、收费标准
考生报名时,按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考务费。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和指导,严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地网上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生户籍、学籍、考籍情况,要重点清查外省籍,省内异地报名,特别是城市考生到农村报名、应届毕业生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情况,坚决杜绝“高考移民”、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报名、往届生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异地重复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及其它违规、违纪报名行为。
(三)除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考生报名。
(四)高考报名考生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逐人校验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照片、住址等内容,并确认与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误,必须要求考生依据身份证信息更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信息采集,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代替考生评语,班主任负责录入。往届考生需凭高中毕业证,到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证明。在现场确认时交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没有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遵守《考生须知》的。
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自愿遵守高考有关法规、规定的考生,不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我省2014年高考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办法,各级招生办公室必须认真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宣传、落实责任、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严格培训,确保2014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凡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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