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本科自主选拔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200人),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兴趣以及高考分数选报我校理工类、人文社科类、经管类、医学类等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须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填报。
四、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的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学生自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不受名额限制,由考生本人向我校推荐。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含信息学竞赛D类选手)、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2、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并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者。
4、具有外语、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并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优胜奖;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者;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4)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只限文科考生)。
(二)中学推荐
我校将向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校荐码将以公函形式发至相关中学,对于各中学的分校将不予认可)。各中学按名额向我校推荐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校长实名推荐
我校将向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校荐码将以公函形式发至相关中学,对于各中学的分校将不予认可)。相关中学校长按名额向我校推荐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进入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吉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考试申请表》并加盖中学公章。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28日。
2、邮寄材料:
(1)《吉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间各学期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个人自荐申请(请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6)中学校长推荐信(校长亲笔签名,此项只针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
友情提示:请将申请材料于2014年1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所需材料须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在封面须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对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考核办法
1、对于“学生自荐”中第1、2条,以及“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经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
2、对于“学生自荐”中第3、4条、“中学推荐”的学生,经审查合格后参加吉林大学组织的笔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七、 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不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者不予审核)。考生于2014年2月15日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初审合格者请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确认付费后,请于2014年2月25日—28日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2、测试安排
(1) 笔试科目:
理科:数学、物理
文科:数学、语文
(2) 测试时间: 2014年3月8日 笔试
2014年3月10日—11日 面试
(3) 测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入选考生确定规则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报名考生进行考核选拔,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考试入选的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1、对于“学生自荐”中第1、2条,以及“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对于“学生自荐”中第3、4条、“中学推荐”的学生,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排序,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九、优惠政策
1、入选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必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志愿(如各省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各省规定填报),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2、对于符合“学生自荐”中第1条的学生,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竞赛相关专业。
3、其它入选考生的优惠分数按下述方式确定:
(1)对于“学生自荐”中第2条以及“校长实名推荐”的入选考生,优惠分数为20分。
(2)对于“学生自荐”中第3、4条以及“中学推荐”的入选考生,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列在前25%者,优惠分数为20分;列在后75%者,优惠分数为10分。
4、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加上我校的优惠分数后,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投档线(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其它条件符合录取要求者,我校予以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上优惠分数后,对应常规录取分数线确定专业。
5、对于我校入选的理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到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即: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物理学班)。
6、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如江苏省),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十、咨询方式
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主页:http://www.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十一、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3、希望有关中学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推荐工作,公开推荐标准、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十二、申述渠道
吉林大学申诉电话:0431-85166740
十三、方案解释权
本方案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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