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加大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培养力度,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县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县级部分党群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范围、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公开遴选范围
镇康县内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及以后出生);
3.乡(镇)报名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县直部门报名人员必须具有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按报名时间计算),并按时转正定级为科员;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1.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
2.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岗位2名;
3.镇康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岗位1名。
三、公开遴选方式及程序
公开遴选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2日-24日。
2.报名内容
报名人员需填写《镇康县2014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含年度考核情况)、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着正装浅灰色底板大一寸正规照片3张,公务员录用文件及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中认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查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每个公开遴选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1:5不得开考,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遴选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和部分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每个公开遴选岗位1:2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公开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遴选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公开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公开遴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七)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本人的遴选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公开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公开遴选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参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由县委组织部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
(四)《镇康县2014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
联系人:高云强联系电话:0883-6630176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