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人才,加强高中教师和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高中教师和10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石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县人事局、用人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组携带三方单位印章,到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学院等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进行现场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
2、报名方法:考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预约报名(石屏县第一中学联系电话:0873—4857245、4857145 联系人:聂乔亮老师、彭松源老师 邮箱:spyz4857245@163.com QQ:56171576 传真:0873-4857245;石屏县第二中学联系电话:0873—4933313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spezyzb1973@163.com QQ:404192128 传真:0873-4933313;石屏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73—4853176 联系人:许亚雄 邮箱:sprmyy@163.com 传真:0873-4857751),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个人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直接向用人单位预约报名的,可将报名所需材料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给用人单位。报考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核和确定拟聘用人员
1、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查看考生所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情况。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挑选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进行面谈,通过面谈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2、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谈情况,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报名应聘人数不足5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组合议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教师岗位采用课前说课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考核,医疗卫生技术员岗位采用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3、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者,于2011年7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学籍档案到石屏县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到,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政审合格者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人事局统一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录用。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附:石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石屏县人事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石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它 | |||||||
1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中文教育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户口不限,硕士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 | |
2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数学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数学基础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应用数学专业 | ||
3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英语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英语类专业 | ||
4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地理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师范)、地理教育、地球科学专业 | ||
5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物理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物理学、物理学(师范)、物理教育、应用物理、应用物理学专业 | ||
6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音乐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音乐教育专业 | ||
7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一中学 | 高中心理学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心理学类专业 | ||
8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二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中文教育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户口不限,硕士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 | |
9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二中学 | 高中数学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数学基础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应用数学专业 | ||
10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二中学 | 高中政治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教育、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政治与法律教育专业 | ||
11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二中学 | 高中化学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化学、化学教育、应用化学专业 | ||
12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二中学 | 高中历史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历史、历史学、历史教育、历史学教育、政治历史教育专业 | ||
13 | 石屏县教育局 | 石屏县第二中学 | 高中生物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25岁及以下 | 生物科学、生命科学与技术、植物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工程、植物学、农业生物技术应用、细胞生物学专业 | ||
14 | 石屏县卫生局 | 石屏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技 | 6 | 本科及以上 | 30岁及以下 | 临床医学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户口不限 | |
15 | 石屏县卫生局 | 石屏县人民医院 | 放射科医生 | 专技 | 2 | 专科及以上 | 30岁及以下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 ||
16 | 石屏县卫生局 | 石屏县人民医院 | B超室医生 | 专技 | 1 | 专科及以上 | 30岁及以下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 ||
17 | 石屏县卫生局 | 石屏县人民医院 | 检验科医生 | 专技 | 1 | 专科及以上 | 30岁及以下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专业 | ||
合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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