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与职位
选调3名,部机关科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魏县县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垂直部门除外)。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县财政开支,一般或股级干部。属公务员、选调生的,需符合有关选调政策。
(3)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组织工作,具有一定的组工业务能力。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中国足彩网: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综合大楼301房间(干部二科)。
3.报名要求: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魏县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可登录魏县党政网和魏县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抽调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五、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式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分录至选调数量。
1.笔试人员及公告。根据报名情况,以1:3以上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将在魏县党政网和魏县党建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对笔试成绩排在前6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3.考试的主要内容是时事政治、组工业务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写作能力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试用
1.组织考察和政审。县委组织部将派出2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文字综合水平等,并听取县纪委、计生局等单位意见。对发现有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增。考察组要查阅拟选调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部务会汇报。
2、试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3名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将在魏县党政网和魏县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魏县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魏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魏县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县委综合大楼301房间)
联系电话: 3520332
中共魏县县委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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