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教师和幼儿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人的要素,教育也主要在教师和幼儿之间展开,通过二者的相互作用来进行。因此,明确教育理论中有关教师和幼儿的观点和论述,是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所必需的。
一、幼儿教师的地位、权利和义务
根据1993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的精神,幼儿教师是在幼儿园履行职责、对幼儿身心行特定影响的专业教育工作者,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传播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蘸素质的历史使命。《教育法》、《教师法》为我国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法律保障。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全社会已经认识到,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幼儿教师的奠基性工作对社会的作用越来越被全社会所认识,幼儿教师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人民的尊敬。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的精神,“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国幼儿教师的权利是∶
.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蒽见的权利;
.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参加进修或者其它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我国幼儿教师的义务是∶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按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它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每一个幼儿教师都应当为自己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感到骄傲和自豪。每一个幼儿教师都应当珍惜和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地、主动地为幼儿教育事业奋斗,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爱护。
二、幼儿教师的素质
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教师应当“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这是国家对幼儿教师素质的要求。这些要求大致可分为教师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素质、身心素质和能力素质等三个方面。
(一)幼儿教师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素质
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对一个幼儿教师来说,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思想品德素质,是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具体说来,对教育事业的忠诚表现为对幼教对象——幼儿的热爱。这种爱,是幼儿教师建筑在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基础上、建筑在正确的教育观基础上的对幼儿的深厚感情,一个不忠诚于幼教事业的人是不可能具有这种感情的。热爱幼儿,把自己的身心奉献给幼教事业,是幼儿教师社会义务感、道德责任感、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和信念最实际、最集中的体现。
(二)健康的身心素质
没有健康的身体不可能搞好幼儿教育工作,这是没有异议的。而要搞好幼教工作,为人师表,幼儿教师的情感、个性、性格、行为方式等心理素质也同样重要。作为一个幼儿教师应当具有宽阔、慈爱的心胸,稳定的情绪,丰富的感情,活泼开朗的性格,良好的行为习惯等等。这样的教师容易与幼儿打成一片,接纳幼儿,并能潜移默化地让幼儿受到教师的感染,有利于幼儿身心的成长。
(三)幼儿教师的能力素质
作为幼儿教师,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任务是促进幼儿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因此有效地、高质量地与幼儿相互作用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就成为教师必备的素质。如关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知识,了解洞察每个幼儿的内心世界、因人施教的技能和能力等等。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纵然有满腔热情,也难以完成教育任务。当然,只要热爱这个事业,那么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推动一个教师去努力学习,如思想家卢梭所说的一样,“热心可以补才能的不足,而才能不能补热心。”
三、幼儿教师必备的能力
教育幼儿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要求教师既要了解幼儿个体,科学地因人施教,又要了解与幼儿发展相关的环境的各种因素,还要促进它们相互沟通,形成有利于幼儿发展的合力。因此,幼儿教师需要一个涉及到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宽广的能力结构。
由于这一结构的涉及面太广,这里仅就其中主要的能力作一分析。美国一项研究曾用60个量表对高水平与低水平的幼儿教师进行测试,结果发现二者最明显的差异有两项,即观察的能力和个别相互作用的能力,如与幼儿个别交谈、沟通,体察幼儿的细微变化和需要而及时、恰当地应答的能力等等。
(一)观察力
为什么幼儿教师必须会观察呢?因为幼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能力很弱,对其自身状态的把握能力也很弱,这就决定了观察对理解幼儿的特殊重要性。教师每天和幼儿实实在在地接触,对幼儿各种行为表现、情感、需要等的长时期、多方面的实际观察,成为了解幼儿的最宝贵的第一手材料。其意义是其他任何方法(包括使用标准化的测验或量表)都难以替代的。曾有人将幼儿比喻为一部摆在教师面前的难读的作品,理解它很不容易,而观察就是读懂这部作品的必由之路。理解幼儿是教育的基础,观察幼儿是理解的基础。因此,蒙台梭利说,每位教师都要将自己的眼睛训练得如同鹰眼般的敏锐,能观察到儿童最细微的动作,能探知到儿童最殷切的需要。一个不会观察的教师是绝对不称职的。
幼儿教师的观察力主要指对幼儿直觉的、原样的、不加任何操作的自然观察能力,表现在随机的观察和有计划的观察中。
在随机观察时,观察能力的高低表现为教师能否敏感地捕捉到幼儿发出的动作、表情或语言等各方面的信息并且快速地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这类观察可在一日生活的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生。凭借这种能力,教师达到与幼儿的沟通,从而进行有效的指导。有个教师谈到这样一例∶有一次指导全班幼儿搭积木,偶然间我注意到一个幼儿手握一块积木迟疑地望了我一眼,我立刻发出了一个赞赏的眼神和微笑,因为我一瞬间的判断是他缺乏勇气,需要鼓励。果然幼儿从我的反应中似乎得到了对自己的肯定和信心,他笑了一下便开始将手中的积木小心翼翼地放到己搭成的“塔”的顶上。“啊,成功了!”幼儿高兴地叫起来。我迅速走过去,摸摸他的头说∶“再试试,你还能搭得更高的。”教师正是凭借敏锐的随机观察,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用心地去体会幼儿以怎样的心情、怎样的动机、怎样的态度、怎样的水平在行动,从而能理解幼儿的心思,理解其外部行为所传达的内部讯息。这样,哪个幼儿需要及时的支援,哪个需要暗示性的提醒,哪个将有某种行为发生,哪个正在进行思考不宜被干扰等等,教师都心中有数,就能够及时地、准确地介入到幼儿的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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